201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6 所属栏目:通知·工作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学院根据教育厅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术办将对我院2016年下半年应结题的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根据《2016年应结题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组织并督促本单位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二、项目结题时间暂定于2016年9月下旬。

三、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绿色胶装成册,一式4份;

2.所需材料:

综合研究报告

已发表的论文(封面、刊号页、目录、正文、封底);

项目申请评审书;

任务合同书;

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2);

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3);

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

3. 成果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5)。

4、按要求装订完成的结题材料请于9月19、20日上报至学术办。请项目负责人认真严格执行材料上报的要求与格式,不合格者将退回处理。

四、2015年以前申报的项目不允许延期,2015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许延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教师请于9月14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6)上交至学术办。

附件:2016年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项.rar

                                         学术办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