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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总体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发展规划,我校将于202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助力全校师生了解评估的意义和思想内涵,准确把握评估指标要求,熟悉专家考察内容与方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推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应知应会”专栏。
01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02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
本科教学工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
“四个促进”:促进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个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一个引导”: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03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开展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为其中的一种形式)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04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倡导哪些新理念?
在总结我国多年评估实践经验,借鉴国际现代教育评估理论的基础上,合格评估工作倡导以下新理念:一是强调替国家把关、更强调为学校服务。二是强调学校是评估和质量保障的主体,保障和提高质量是责无旁贷的责任。三是体现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引导学校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重在建设过程和改进工作。四是强调评估专家与参评学校平等交流互动,共同推动学校协调发展。五是突显以学生为本,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让学生成为评估与质量保障的直接受益者。
05 学校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条件是什么?
学校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条件是:1.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2.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3.公办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4.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院校应参加合格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学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