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上学期寒假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所属栏目:通知·工作

各学院:

  2017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收假时间: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至2月18日(星期六)。2月19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放假要求:

  1、各学院应按《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规定(试行)》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放假前组织和落实各班级召集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注意放假期间的离校、返校、外出的人身安全,并按时返校上课。学生原则上2017年1月15日前离校,学生寒假离校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所有离校同学务必本人亲笔签名,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离校登记并留存。

  3、做好学生寒假留校申请工作。寒假留校学生审批与管理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按照学生发起申请、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申请留校的原因,并控制留校学生人数,认真填写留校统计表,留校时段和是否在校过春节务必注明。寒假留校仅限龙泉校区。各学院于2017年1月12日前将《2017年寒假学生留校统计表》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e@hegaoxun.com ,学院统一上报后将不再接受单独申请,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4、有学生留校的学院需同时安排假期值班教师,并将值班教师相关信息(姓名、电话、值班时间等)上报学生工作处。

  5、寒假结束后,各学院应掌握并落实学生到校情况,填写《到校统计表》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