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医疗保险及云南省在校大学生保费缴纳方式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9 所属栏目:通知·工作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医保中心通知,现将2012年度大学生医保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2级新生参保工作

  1.大学生医疗保险是确保学生健康利益,减轻看病费用负担的重要途径,各学院需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2.入保工作繁琐,涉及学生的相关信息较多,相关老师需认真负责,注重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3.学生填写个人申请表需认真填写,不要涂改,信息不要有误。

  4.参保信息汇总表填写电子档时请先设置文本格式。

  5.请负责医保工作的辅导员按照附件说明,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防止纰漏。

  6.其它事宜参考附件1至附件4。

  二、保费缴纳方式的调整

  1.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人社发[2012]140号文件精神,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缴纳方式由原来按学年缴纳变更为按学制缴纳。故现在校注册学生需补缴剩余学年大学生医保费用。

  2.2010级至2011级按每生每年10元基本医疗保险,50元补充医疗保险收取,一次性缴纳,2010级每人补缴60元,2011级每人补缴120元。

  3.2012级新生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人社发[2012]105号文件精神,保费已变为按每生每年30元基本医疗保险,50元补充医疗保险收取,故2012级新生每人需补缴240元。本次保费补缴完成后至学生毕业,不再收取学生医疗保险费用。

  4.云南省医保中心不针对学生个人入保,故如果不进行补缴的学生,下学期在保费、参保系统变更的情况下将无法正常入保,本学期结束后只能进行停保处理。

  请班级收齐补缴费用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5日至10月24日交于财务处,补缴登记表交与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