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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及《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教函〔2014〕430 号)要求,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3-2014学年度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概述
在教育厅的指导下,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紧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按照《办法》的总体要求,坚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整体设计,分头梳理”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自2011年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来,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修订并完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通过信息公开自查制度,有效推动信息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信息内容最新。
2、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网站建设。以网站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全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通过开设网上互动专栏等信息公开平台,为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新渠道,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效率,加强学校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3、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
4、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公开为准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学校概况、学校重大新闻、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科研、招生考试、学生工作、国际交流合作、校园安全、后勤管理等需公开的内容进行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网内梳理有关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专栏服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重新修订了《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十三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学校重大新闻、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科研、招生考试、学生工作、国际交流合作、校园安全、后勤管理等大类;增加官方微博、微信公开,全面打通信息公开监督渠道,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2、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两人涉及教学、科研、管理、招生等方面信息653条。其中,校园公告130条,图片新闻247条,校园新闻276条,据不完全统计,学院各二级单位通过网页发布了1026条信息,通过飞信、微博、微信、QQ群等渠道发布了3000多条信息;通过其他方式发布了327条信息。处理在线咨询80余人次,回复网上留言79条、监督投诉13条。官方微博、微信共收到情况反馈30余件,除咨询类私信直接答复外,均转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1527条,转发数82400余次。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微信公共平台自今年8月26日开通以来共发布图文信息46次。
3、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把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大事件,围绕毕业季、新生入学、新年、五四青年节、教师节等重要节日,抓住纪念建国65周年等重要活动,通过广播电台、宣传栏、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及时向校内外发布学校发展的相关事项,大力宣传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本学年度(2013年9月至今),媒体刊播我校新闻报道近70余条,我校的新媒体运用引起了广泛关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3-2014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2013-2014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内容。学校在招生工作方面,按照要求,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信息全过程透明、公正。学校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教育厅有关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对招生信息公开的关注度高的情况,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学校主页、官方微博、以及招生网上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招办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在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网“最新动态”和“历年招生计划查询”版块内发布了相关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录取结果查询,供考生与家长查阅。在招生宣传阶段,招办向社会(包括中学、家长、考生等)发布了宣传资料一万多份,涵盖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广泛公布了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考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接受电话查询并于招办官方微信发布录取进程,同时,网站“高考录取查询系统”陆续公布高考录取结果,包括录取省份、录取时间以及文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的个人录取结果则可以通过输入其高考报名号来进行查询。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要以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网为平台,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要求,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主要按照学院的章程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扩大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通报财务预算决算情况。学校的教育收费项目始终保持面向全校师生全面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尽快落实网上“一站式”服务事项、更改信息公开网界面等方面。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年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目前的信息公开目录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获取需求;信息公开网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和提高。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和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1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