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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5-2016学年上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2015(20)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学院本学期期末相关工作以及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一)本学期末教学和考试工作安排
1.停课时间:第18周结束后停课。
2.随堂考试及复习时间(选修课、非选修课考查科目和大学体育课考试):第18周(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日)。
3.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安排考试周工作。全校期末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第19周2016年1月4日--8日(其中6-8日:周三、周四、周五,为公共课考试时间)周一、周二可安排补课。(提醒任课教师,考虑到18周周五为元旦,可将调课或补课安排提前申请)。
具体安排:第十九周周三上午、周四上午进行马列部公共课考试,周三下午、周四下午大外部公共课考试,周五上午大学语文考试。第二十周安排专业课考试。
4.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20周(2016年1月11日-15日)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可以提前3天结束,超过3天的需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5.两校区考试时间安排: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为保证监考老师的到位,19-20周计划交通车发车时间为:
19周周一、周二: 龙泉-杨林7:30,13:00,18:00;
19周周三-20周: 龙泉-杨林8:00,13:00,18:00;
19-20周: 杨林-龙泉12:40,17:50,21:00。
6. 期末考试工作量报送时间为:开课学院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三天后报送。
7.考试安排一律在系统上体现,随堂考查安排的不涉及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制卷考试等情况,可不用录入教务系统。为防止考试安排(学生、监考教师)未通知到位情况,请公共课开课部门将考试安排张贴于杨林校区宣传栏处,各开课学院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张贴于各学院两校区办公室外并通知到位。
(二)免缓考、重修工作安排
学生的免缓考申请(含公共课)以学院为单位,在16周内统一到罗媛老师处办理。针对上一学期学生课程的重修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在17周结束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交至教务处罗媛老师处处理。教务处于18周内对申请进行审核以及分发到各开课学院进行具体安排。重修申请的具体课程安排由开课学院于下学期开学2-3周内完成。
(三)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
毕业补考工作,针对2012级1-6学期的成绩遗留问题(不及格科目)组织补考,于本学期教学周15-17周组织安排;第7学期的补考安排在第8学期5月20日前完成,本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公共课课程补考考试时间:15周(12月7日-12月11日)和16周(12月14日上午);
专业课课程补考考试时间:16周(12月14日下午)-17周(12月25日)。
具体安排:15周周一-周三上午、周二、周三下午由马列部安排公共课考试,15周周一下午、周四上午、周五由大外部安排外语考试,15周周四下午由体育学院安排体育考试,16周周一上午由人文学院安排大学语文科目考试。16周周一下午-17周周五下午,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
成绩录入系统时间:18周(12月28日-2016年1月1日)。
补考工作量上报时间:18周(12月31日)。
(四)毕业生档案归档整理
2012级毕业生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按照档案归档要求以及相应资料模板,根据各学院论文工作进度,提交论文相关资料报教务处审批,2011级2015届的优秀毕业论文装订工作。
(五)质量工程
学校拟对2015年之前立项项目进行进度检查工作,拟对建设期已满的项目组织项目结题工作,还请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验收准备。针对在研项目,但项目负责人已离职等情况,需由我校教师和前项目负责人做好移交工作,继续完成项目的结题工作。
(六)学籍
按照教育厅高教处近期的安排和要求,各学校要全部完成2015级新生电子学籍核查工作,教务处自10月22日下发此正式通知后,已有2231名同学进行核查,但至今仍有1012名同学未进行核查,现将未进行核查学生名单(附件1)下发至各学院,各学院再次通知学生于12月10日前务必核查完,对未完成的学院随后将进行通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大部分学生放映在注册“学信网”时出现注册不上的问题,此时提醒学生按附件2进行操作,若还未解决,就拨打学信网首页客服电话咨询。)
(七)增列学士学位授予材料上报
按照10月份教学秘书工作会议上的安排,人文学院文秘教育专业,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艺术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上三个专业的增列学士学位授予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李扬老师处。
二、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
2015-2016学年下学期教学计划审批表、教材订购表。本学期对《教学计划审批表》表格格式做了调整,且在提交《教学计划审批表》同时,需提交《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期教学计划审批汇总表》,《教学计划调整汇总表》。新版表格见附件3。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最迟于12月4日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
(一)有教学实习和专业实习以及学生出国交换等都需做入计划审批。教学实习在教学计划审批完成后,下学期的教学实习、交换、外出等安排需要结合期初教学检查的教学活动计划一起报送审批。
(二)生师比尽量控制在18:1,如因学院师资特殊情况,可适当控制在22:1(师资包括专职、专任教师)同时也包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分专业统计,包含公共课。
(三)在安排专职教师教学任务时,需严格按照人事处相关规定,考虑到教师的课时工作量问题。
(四)需要选课的学生要提前通知做好安排,目前,学校公选课需要学生在系统上完成选课,请马列部在系统上先制定好课程计划,在拟出选课办法提交教务处审核后由教务处发文,需要在第十六周内完成,选课将不再安排校内机房选课,由学生自主完成,需要把选课时间安排在第十七周完成。
(五)从下学期开始,在我校任课的教师需填写完善教务系统中教师个人信息,请各学院、部安排补充教师个人信息(职称、年龄、专业等重要信息必须有),包括论文指导教师信息也需在系统中填写完善。新增教师名单录入系统的需要填写教师完整信息,否则系统不予审核通过。教师在不同学院担任教学任务,工号需统一。参照附件:在系统中选填教师工号信息。
(六)在教师聘请中学院要考虑师资职称比,根据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需综合考虑任课教师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教授、副教授的比例占主讲教师的30%以上。
(七)请各学院、部在提交教学计划审批表时需自查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周课时必须填写,原则上控制在18~24课时/周。同时,需考虑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专业课教学班为60人左右,合班考虑以60的倍数安排,分班教学少于60人或需要分班教学的,在做教学计划审批表的时候需备注说明原因。
(八)针对专业课教材,同一课程同一专业教材版本需统一,公共课、基础课同一课程教材需统一。在填写教材订购表时,不得直接沿用以前学期教材订购表,需经过查询并确认教材版本后填写订购表。
(九)教学软件安装的报送要求,各学院需于2016年1月14日之前分校区报送《软件安装统计表》,以及下学期内必须要的教学条件以及新建和补充的也要于20周前一同报送。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教务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