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所属栏目:通知·工作

各学院、部门:
        2017—2018学年上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放假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收假时间
        学生放、收假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至3月3日(星期六)。3月4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放、收假时间: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至3月1日(星期四)。3月2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1月24日前,由学生部门督促两校区各院系辅导员以系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教育,并就维稳安全工作做具体安排布置。
        3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在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院务会。
        三、假期有关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学院的要求,检查本学期工作及计划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做好学期总结,修改完善下学期工作计划及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放假前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注意离校、返校、外出人身安全,明确要求学生、教职工按时返校上课上班。
      (三)放假前后勤处、保卫处要集中对校园内的水、电设施和门窗,安全通道、消防器材,保管的贵重物品、重点部位等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放假期间,保卫处值班人员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对各宿舍楼进行巡查,根据学工处提供留宿学生名单,注意留宿学生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后勤处值班人员要坚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安排好留宿学生寒假期间的食宿。
      (四)为确保全院教职员工的休假,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1月19日(星期五)前将加班计划(含加班内容、加班时限、加班人员名单)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突发性加班的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加班当日到值班教师处登记。
       寒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在学校加班的,离开办公室请关门、关窗、关闭办公设备电源,以消除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五)各二级学院、部门在放假前认真检查办公设施情况,如有需要维修的办公设施,请在1月19日(星期五)前报后勤处。

       特此通知